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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部公告

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来源:张家港市后塍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1-09-15 08:05:53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申请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资助对象具体包含情况:

1.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对象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继续享受政策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

4.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7.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学生;

8.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

9.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儿童按照平均12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每学期600元;

、学前教育免学费:

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相关人员(军人、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

、申报办法等:

学校将根据上级安排,在本学期内结合此次调查摸底情况,联系申请资助的学生或家长正式提交申请等。本学年开始,学生和家长可关注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或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网站自主申报:

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具体申报开始时间,请等学校通知。学校将对困难认定学生申请信息进行认定、审核确定资助名单,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张家港市后塍幼儿园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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